简要回答:韩国数字游民签证(F-1-D)是为海外企业远程工作、同时在韩国居住的外国人设立的居留资格,国内停留期间不得就业或营利。申请F-1-D须是海外企业所有者或所属员工,能够远程办公且在同一行业工作满1年以上(家属可随同),满足按年龄和停留地区区分的收入标准,并加入保障额1亿韩元以上的个人医疗保险;停留期限初次为1年,可每次延长1年,最长3年。网上常见的2025年数字游民签证标准多为试点期间的旧标准,现行规定以下文为准。
F-1-D(数字游民/워케이션)签证面向为海外企业远程工作、又希望在韩国长期居住的外国人。该制度自2024年1月起试点运营,韩国法务部宣布自2026年6月30日起正式运营,并把最长停留期限延长为3年、按年龄和居住地区调整收入门槛。
- 对象:海外企业所有者或所属外国人,能够远程办公,在同一行业工作满1年以上,以及其家属;年满18周岁(随同子女除外)
- 收入:申请日前一年度韩国银行公布的人均GNI的1至2倍,按年龄和居住地区区分
- 医疗保险:停留期间保障额1亿韩元以上的个人医疗保险(家属同样需要)
- 停留期限:外国人登记时给予1年,每次延长1年,最长3年
- 限制:国内停留期间不得从事就业·营利活动
签证概述:F-1-D数字游民(工作度假)是什么
F-1-D是韩国法务部为数字游民和“工作+度假”型停留设立的居留资格。正式名称为“数字游民(工作度假)签证(F-1-D)”。下表汇总了基本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资格 | F-1-D(数字游民·워케이션) |
| 运营情况 | 2024年1月起试点运营;2026年6月30日起正式运营(法务部2026年7月7日新闻稿) |
| 申请途径 | ① 在海外向韩国使领馆申请签证;② 持B-1、B-2、C-3在韩国境内停留的外国人申请变更资格(持其他资格者满足要件也可变更) |
| 签证内容 | 复数签证,有效期1年 |
| 停留期限 | 外国人登记时给予1年;每次延长1年,最长3年 |
| 活动范围 | 国内停留期间受就业·营利活动限制(法务部新闻稿附件) |
适用对象与基本条件
- 适用对象:海外企业所有者或所属于海外企业的外国人,可以远程办公,且在同一行业工作满1年以上,以及其家属(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 年龄:年满18周岁;随同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 雇佣关系:居留期间继续保持与海外企业(法人)的劳动合同,并满足收入要求等审查标准
- 安全与品行:有特定犯罪记录者不予发放签证(见下文“无犯罪记录证明”一节)
需要留意的是,适用对象的表述是“海外事业体所有者或所属外国人”。如果您是自由职业者或通过平台承接海外订单,是否符合这一表述取决于能够提交怎样的在职、合同和收入证明,建议在准备材料前先做个案确认。
收入要求:按年龄与居住地区区分
收入要求的基准是“申请日前一年度韩国银行公布的人均国民总收入(GNI)”。依据资格变更指南的备注,若该年度数据尚未公布,则适用再前一年度的收入标准。按年龄和停留地区,适用的倍数如下。
| 年龄 | 首都圈(不含人口减少·关注地区) | 非首都圈及人口减少(关注)地区 |
|---|---|---|
| 18至34岁 | GNI的1.5倍 | GNI的1倍 |
| 35岁以上 | GNI的2倍 | GNI的1.5倍 |
法务部2026年7月7日新闻稿以“2025年GNI约5,241万韩元”为基准给出的换算为:1倍约5,241万韩元、1.5倍约7,862万韩元、2倍约10,483万韩元。以上金额仅为该新闻稿发布时的示例,实际适用的GNI以申请日为准,每年会变动。
- 家属随同的例外:携带家属(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首都圈停留时,不分年龄一律适用GNI的2倍;在非首都圈及人口减少(关注)地区停留时适用1.5倍。
- 试点期间的旧标准:正式运营前不区分年龄与地区,统一适用人均GNI的2倍(法务部新闻稿)。目前网络上常见的“年收入约8.4万美元、约1亿韩元”属于旧标准的换算,已不能作为现行依据。
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工资明细、银行余额证明、账户交易明细等。
非首都圈与人口减少(关注)地区的放宽条件
在非首都圈及人口减少(关注)地区停留时,可以适用较低的收入倍数。具体规定如下。
- 非首都圈:指首尔、仁川、京畿以外的地区
- 워케이션特化设施:指韩国观光公社选定的“工作度假”定制型办公与休养空间,全国共23处
- 需提交的证明:1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워케이션特化设施或住宿预订确认书等,证明将在上述地区停留
- 人口减少(关注)地区:以政府公布的人口减少地区、人口减少关注地区名单为准,建议申请前对照官方名单确认所在地区
医疗保险与海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个人医疗保险
须加入在停留期间覆盖医院治疗和送返本国费用、保障额1亿韩元以上的个人医疗保险,并提交加入证明。家属同样需要投保(资格变更指南)。
海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 不予发放签证的情形:因《特定强力犯罪处罚特例法》第2条规定的特定强力犯罪,以及恐吓、敲诈、诈骗、电信诈骗、毒品、性暴力相关犯罪在国外被判刑;或因其他犯罪在国外被判有期徒刑(禁锢)以上刑罚,自刑罚执行结束或决定不执行之日起未满5年(资格变更指南)
- 提交范围:国籍国;第三国仅限申请日前最近5年内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情况
- 豁免对象:未满14周岁者;韩国出生或未满14周岁入境,且14周岁以后未在海外连续停留6个月以上者;签证发放时已提交并在发放日起3个月内在境内申请变更者;因发放国的年龄或居住要求确实无法取得者(须说明情况,例如未满18周岁的加拿大人);因天灾、战争等无法取得者
- 证明要求:有权机关出具、包含该国内全部犯罪记录的公文书;海牙公约缔约国办理Apostille,非缔约国办理驻该国韩国使领馆的领事确认;须在申请日前6个月以内出具
- 译文:使领馆申请提交原件和经公证的译文;境内变更提交译文、译者确认书和译者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变更指南)
所需材料:使领馆申请与境内变更
在海外向使领馆申请签证
- 签证发放申请书(附表第17号书式)、护照、标准规格照片1张、手续费
- 在职证明书(须证明在同一行业工作满1年以上)
- 工资明细、银行余额证明等收入证明材料
- 无犯罪记录证明、医疗保险加入证明
- 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家属随同时)
- (适用时)证明将在非首都圈及人口减少(关注)地区停留的材料(1个月以上租赁合同、워케이션特化设施或住宿预订确认书等)
- 其他使领馆馆长认为必要的材料(使领馆可视审查需要增减材料)
在韩国境内变更为F-1-D
- 申请书(附表第34号书式,即统合申请书)、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外国人登录证(适用者)、标准规格照片1张、手续费
- 在职证明书(须证明在同一行业工作满1年以上)
- 工资明细、银行余额证明、账户交易明细等收入证明材料
- 海外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申请日前6个月以内出具,需公证认证及译文)和医疗保险加入证明
- 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家属随同时)
- (适用时)非首都圈及人口减少(关注)地区停留预定证明材料
- 停留地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等);6岁以上18岁以下者提交在读证明;结核诊断书(仅限适用者);以及官署认为审查所需的其他材料
申请途径与办理步骤
海外申请:使领馆签证
- 核对年龄、地区对应的收入倍数,准备在职证明、收入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医疗保险
- 向海外韩国使领馆提交申请,如被要求补充材料需及时提交
- 获发有效期1年的F-1-D复数签证
- 入境后办理外国人登记;登记时给予1年停留期限
境内变更:官署办理
- 在HiKorea(hikorea.go.kr)预约管辖出入境·外国人官署的访问时间(支持手机预约)
- 按上述清单备齐材料到窗口办理;具体受理方式请向官署确认
- 审查通过后获准变更资格并给予1年停留期限
- 咨询可拨打外国人综合信息中心1345(无区号)
停留期限、延期与地区核查
F-1-D每次可延长1年,最长可延长至3年。3年为2026年6月30日正式运营后的上限,试点期间为最长2年。
- 延期对象:继续保持与海外法人的劳动合同,并满足收入要求等签证审查标准的人
- 审查标准:参照签证发放的审查标准;因居住在非首都圈及人口减少(关注)地区而获得收入放宽者,官署会核查是否实际在该地区居住
- 延期材料:申请书(附表第34号)、护照、照片、手续费;在职证明书;收入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医疗保险加入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家属随同时);(适用时)地区停留证明(1个月以上租赁合同、워케이션特化设施或住宿使用记录等);其他官署要求的材料
- 迁往首都圈的情形:须满足首都圈居住者的收入标准,或以再次迁回非首都圈为条件仅给予6个月停留期限
活动限制与注意事项
- 不得就业或营利:F-1-D不允许受雇于韩国企业或在韩国开展营利活动,在韩国企业工作须另行取得就业类居留资格。
- 持续保持海外雇佣关系:延期时会再次核对在职和收入情况,如与海外企业的合同中断,可能无法延期。
- 资料以最新版为准:法务部于2026年7月9日修订F-1-D指南,9月1日更新了提交材料。材料清单和地区名单可能再次调整,申请前请核对法务部与HiKorea的最新公告。
- 家属随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同时提交家庭关系证明,并各自投保医疗保险。
资格转换、外国人登录和再入境等相关手续,可参考站内的居留资格变更指南和外国人登录办理指南。。若是在韩国企业就业的E-7签证,续签请看E-7签证续签所需材料;各类停留许可共通的材料有效期等注意事项见出入境事务共同注意事项,境外文件的认证与译文见境外公文准备方法。
2025年的数字游民签证条件现在还适用吗?现行申请条件是什么?
结论:F-1-D的申请条件以现行规定为准,2025年的网络资料可能是规定改订前的说法,不能直接套用。申请前请先核对下列现行要点,并以法务部与HiKorea的最新公告为准。
- 对象:海外事业体所有者或所属于海外企业、能够远程办公且在同一行业工作满1年以上的外国人及其家属
- 年龄:年满18周岁,随同家属的子女除外
- 收入:以申请日韩国银行公布的上一年度人均GNI为基准;18至34岁在首都圈为1.5倍、非首都圈及人口减少(关注)地区为1倍,35岁以上分别为2倍和1.5倍;带家属在首都圈为2倍、在上述地区为1.5倍
- 医疗保险:须加入保障额1亿韩元以上、涵盖医院治疗和送返本国的个人医疗保险
- 核心材料:在职证明书(须证明在同一行业工作满1年以上)、工资明细和余额证明等收入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医疗保险加入证明,家属随同时加家庭关系证明
- 停留期限:初次给予1年,每次可延长1年,最长3年
已在韩国短期停留的人如何变更资格,见居留资格变更指南;海外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认证与译文,见境外公文准备方法;材料有效期等共通注意事项见出入境事务共同注意事项;若想在韩国企业就业,请看E-7特定活动签证。是否许可由官署审查后决定。
常见问题
Q. 韩国数字游民签证是什么?适合哪些人申请?
A. 韩国数字游民签证(F-1-D,正式名称为“数字游民(工作度假)签证”)面向海外企业所有者或所属于海外企业、能够远程办公且在同一行业工作满1年以上的外国人及其家属,居留期间继续为海外企业工作。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随同子女除外),满足按年龄和停留地区区分的收入标准,并加入承保金额1亿韩元以上的个人医疗保险。国内停留期间不得从事就业或营利活动;停留期限初次为1年,每次可延长1年,最长3年。
Q. F-1-D数字游民签证的收入要求是多少?
A. 收入要求按年龄和停留地区区分,以申请日前一年度韩国银行公布的人均国民总收入(GNI)为基准:18至34岁在首都圈为GNI的1.5倍、在非首都圈及人口减少(关注)地区为1倍;35岁以上分别为2倍和1.5倍。法务部2026年7月7日新闻稿以2025年GNI约5,241万韩元为例,对应约5,241万至10,483万韩元。具体金额以申请日适用的GNI为准。
Q. 自由职业者或自己经营公司的人可以申请吗?
A. 适用对象是“海外企业所有者或所属外国人,且能够远程办公、在同一行业工作满1年以上”,并要求提交能证明这一点的在职证明。经营海外公司的所有者属于明示的对象;纯自由职业者是否满足这一表述,要看能提供哪些证明材料,目前没有单独的自由职业者条款,需个案判断。
Q. 可以带配偶和孩子一起来吗?
A. 可以。适用对象包含申请人的家属(法务部新闻稿注明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时需提交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家属同样需要加入个人医疗保险。年满18岁的年龄要求对随同子女不适用。
Q. F-1-D最长可以住多久?
A. 外国人登记时给予1年停留期限,可每次延长1年,最长3年。试点期间最长为2年,2026年6月30日起正式运营后放宽为3年。
Q. 持F-1-D可以在韩国公司上班或做生意赚钱吗?
A. 不可以。该资格适用于继续为海外企业远程工作的人,法务部新闻稿明确国内停留期间受“就业·营利活动限制”。在韩国企业就业需要另行取得相应的就业类居留资格。
Q. 已经以旅游身份在韩国,可以直接变更为F-1-D吗?
A. 境内变更对象是持短期滞留资格B-1、B-2、C-3在国内停留的外国人;持其他滞留资格者只要满足要件,也可以申请变更。需到管辖出入境·外国人官署办理,具体受理方式请向官署确认。
Q. 海外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提交哪个国家的?
A. 需要提交国籍国的证明;第三国的证明仅限申请日前最近5年内在该国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情况。证明须为有权机关出具、包含全部犯罪记录的公文书,并在申请日前6个月以内出具,同时办理海牙认证(Apostille)或驻该国韩国使领馆的领事确认及译文。
Q. 韩国数字游民签证申请条件有哪些?2025年的标准现在还适用吗?
A. 现行条件为:海外企业所有者或所属外国人,能够远程办公且在同一行业工作满1年以上(家属可随同);年满18周岁(随同子女除外);满足按年龄和停留地区区分的GNI收入倍数;加入保障额1亿韩元以上的个人医疗保险;提交海外无犯罪记录证明。2026年6月30日正式运营前的试点期间,不区分年龄与地区,统一适用人均GNI的2倍,最长停留2年(法务部新闻稿);2025年的相关说法多属此阶段,不能直接套用于现在的申请。现行要点见上文“2025年的数字游民签证条件现在还适用吗?现行申请条件是什么?”一节。
Q. 韩国数字游民签证(F-1-D)可以续签吗?续签有什么规定?
A. 可以申请延期。F-1-D每次可延长1年,最长可延长至3年。延期对象是继续保持与海外法人的劳动合同、并满足收入要求等签证审查标准的人;因居住在非首都圈及人口减少(关注)地区而获得收入放宽者,官署会核查是否实际在该地区居住;迁往首都圈的,须满足首都圈居住者的收入标准,或以再次迁回非首都圈为条件仅给予6个月停留期限。延期时需提交在职证明书、收入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医疗保险加入证明等材料,是否许可由官署审查后决定。延期的一般办理方式可参考停留期限延长申请指南;如需转为在韩国企业就业,须另行申请就业类资格,可参考E-7特定活动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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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F-1-D是否符合条件、材料如何准备,取决于收入构成、居住地区和家属情况。您可以联系VISAS KOREA(비전행정사사무소,Vision Administrative Office),我们会按个案说明准备顺序。联系电话:+82-2-363-2251,工作日 09:30–17:30(韩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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