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6 结婚签证 — 韩国人国际结婚的外国人配偶发给的签证。婚姻关系维持期间根据 F-2 居住·F-5 永驻转换可。
F-6 结婚签证要件: 1)韩国国民适法婚姻 2)韩国国民配偶的收入要件(须达到按家庭人数的年收入标准,见下文;免除对象除外) 3)国际结婚案内程序履修 (必要时) 4)犯罪历史证明 5)健康检查表。以国民配偶(F-6-1)资格在韩连续居留2年以上时,可审查结婚移民永住(F-5-2)要件。
1. 概要
F-6结婚移民签证适用于与韩国国民结婚的外国人等。细分为F-6-1(国民的配偶)、F-6-2(育儿)、F-6-3(婚姻关系中断)。一次可给予的居留期间上限为3年。本页面介绍F-6签证的资格、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2. 资格要件
- F-6-1(国民的配偶):在韩国婚姻有效成立,且为与韩国国民继续婚姻生活而在韩国居留的外国人
- F-6-2(育儿):在与国民的婚姻关系(含事实婚姻)中出生的未成年子女,在婚姻关系中断后在韩国抚养或打算抚养的父或母
- F-6-3(婚姻关系中断):与国民配偶结婚后在韩国居留期间,因配偶死亡、失踪等非自身责任事由而无法维持正常婚姻关系的人
- 事实婚姻须有主观婚姻意思及符合社会通念的夫妻共同生活实质
3. 必备材料
F-6-1的签证发放(国际结婚指南计划对象国家)基本材料如上,具体材料因国家和个案而异,请向管辖出入境·外国人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确认。
4. 办理流程
- 咨询及签证资格评估
- 按案例进行材料准备指导
- 向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F-6-1为90日以下的单次签证,美国人为多次签证)
- 入境
- 入境后90日内办理外国人登录及居留期间延长
收入要件·健康诊断书·审查手续费
2026年收入标准:邀请人(韩国人配偶)过去1年的年收入(税前)须达到下表按家庭人数列出的金额以上。夫妻之间育有子女等收入要件免除对象,无需提交收入相关材料。
8人以上家庭,每增加1名家庭成员,标准增加5,755,188韩元。
国际结婚指南计划非对象国家的材料清单所附收入表,请向受理申请的驻外使领馆确认适用年度标准。
韩国人配偶的健康诊断书:不属于国际结婚指南计划免除对象时,韩国人配偶也须提交健康诊断书原件。须由医院级医疗机构、保健所,或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第3条实施体检的体检机构,以公务员录用体检表格式出具,且须为自签证申请日起6个月以内出具。属于国际结婚指南计划免除对象的,免予提交。
手续费:出入境·外国人机构审查手续费为:居留资格赋予(结婚移民F-6)4万韩元,居留期间延长许可(结婚移民F-6)3万韩元,居留资格变更许可10万韩元。驻外使领馆的签证申请手续费因国家而异,例如「30美元、2000比索等」,请向受理使领馆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