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F-5-12是授予对大韩民国有特殊功劳、经法务部长官认定者的永居(F-5)资格(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别表1之3第10号)。该类型免除生计维持能力(年收入)要件。
它不是投资类型。公益事业投资永居是F-5-21,请勿混淆。个案请向管辖出入境·外国人机构确认。
2. 资格要求
- 因对韩国独立作出贡献或对国家发展作出贡献而获得勋章·奖章者(国家有功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 以国家有功者直系尊卑属资格特别归化者的配偶和子女
- 国家有功者的直系卑属(至曾孙子女)中,在国内大学完成正规课程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者,或在国内有1年以上就业、驻在、投资、贸易从业经历者
- 生计维持能力(年收入)要件免除;基本素养要件也属免除对象
- 品行端正等永居共通要件仍然适用(国内外犯罪经历审查)
3. 必备材料
4. 办理流程
- 确认是否属于国家有功者本人、其配偶·子女、特别归化者的配偶·子女或直系卑属
- 准备共通材料和功劳证明材料(海外公文书须认证)
- 预约管辖出入境·外国人厅后到场受理
- 审查(办理时间因受理时点和机构而异,请个别确认)
- 获批后发放永居证(有效期自发放日起10年,到期前须重新发放)
5. 常见问题
Q. F-5-12是公益事业投资类型吗?
A. 不是。F-5-12是特别功劳者,公益事业投资居住(F-2)满5年以上持续投资的是F-5-21。
Q. 申请F-5-12需要提交收入证明吗?
A. F-5-12免除生计维持能力(年收入)要件,因此不以收入作为审查条件;但仍须提交永居共通材料。
Q. 国家有功者的子孙可以申请吗?
A. 对象包括直系卑属(至曾孙子女)中,在国内大学完成正规课程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内有1年以上就业、驻在、投资、贸易从业经历者。具体材料请向管辖机构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