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什么是积分制永居(F-5-16)
积分制永居(F-5-16)是指以积分制优秀人才居住资格(F-2-7)在国内定居的外国人,在将该 F-2-7 资格连续维持3年以上并满足收入与无消极事由要件时转换的永居类型。
重要 — 常见误解。F-5-16 因名称容易被误以为“申请永居时会评分”,但在 F-5-16 阶段不再重新评分。评分是在前一阶段的居住 F-2-7取得时进行的,正因经过了该积分制路径,才称为“积分制永居”。
也就是说,F-5-16 的核心不在于“再次积分”,而在于是否将积分制居住(F-2-7)稳定维持3年以上 + 是否具备收入与无消极事由要件。
2. 一览 — 路径与代码摘要
| 区分 | 内容 |
|---|---|
| 前一阶段(居住) | F-2-7(积分制优秀人才居住)— 评分在此阶段 |
| 永居资格 | F-5-16(积分制永居者)— 无重新评分 |
| 停留要件 | 以申请日为准,从3年前起至申请日为止以 F-2-7 连续停留 |
| 收入要件 | 上一年度人均GNI的2倍以上(以韩国银行公布为准) |
| 消极事由 | 无从事娱乐服务业等违反社会秩序的情形 |
| 家属永居 |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 F-5-18 |
3. F-2-7 居住 → F-5-16 永居 路径
- 居住 F-2-7 — 取得积分制优秀人才居住资格(此时评分)
- 以积分制居住连续停留3年以上(不中断地维持)
- 满足收入与无消极事由要件
- 永居 F-5-16 — 转为积分制永居(无重新评分)
将 F-2-7 在3年间“不中断”地维持是核心。若资格中途中断,可能无法满足连续停留要件。
4. 核心要件
- F-2-7 连续停留(3年) — 以申请日为准,从3年前起至申请日为止以积分制居住(F-2-7)连续停留
- 收入要件 — 上一年度人均GNI(国民总收入)的2倍以上的收入(以韩国银行公布为准)。除收入外,资产等维持生计能力也可能一并被审查
- 无消极事由 — 无从事娱乐服务业等违反社会秩序的情形,无出入境管理法上的不适格事由
- 基本永居要件 — 主管厅规定的通用永居要件(身份、品行等)
标准变动提示。收入标准中的 GNI 金额每年通过公告变动,细则要件也可能修订。申请前需确认最新标准。
5. 评分在哪一步?— F-2-7 阶段
“积分制”这一名称的核心 —— 评分是在取得居住 F-2-7 时进行的。也就是说,先积分取得 F-2-7,之后将 F-2-7 维持3年以上便转入 F-5-16 的结构。F-5-16 本身不再重新计算分数。
F-2-7 的评分项目大体包括年龄、学历、韩语能力(TOPIK/社会统合项目等)、收入、经历等,分值及通过分数由法务部标准确定并可能修订。详细的评分项目与分值请参考下方的 F-2-7 指南。
6. 与其他永居类型的比较
| 永居代码 | 性质 | 核心 |
|---|---|---|
| F-5-16 | 积分制永居 | F-2-7 连续停留3年 + 收入及无消极事由(无重新评分) |
| F-5-1 | 一般永居 | 停留5年以上的一般要件 |
| F-5-5 | 高额投资永居 | 美金50万美元↑ + 雇用国民5人↑ |
| F-5-21 | 公益投资永居 | 公益投资产品(F-2-12 居住5年↑) |
根据本人的停留经历,有利的路径各不相同。若已以积分制居住(F-2-7)定居中,则 F-5-16 路径较为自然。
7. 所需材料清单
- ☐ 综合申请书、护照、标准规格照片
- ☐ 积分制居住(F-2-7)停留经历确认材料(证明连续停留3年)
- ☐ 收入证明材料(源泉征收凭证、收入金额证明等)— 证明达到上一年度人均GNI的2倍以上
- ☐ 家庭关系证明材料(配偶、子女随行时)
- ☐ 消极事由确认材料(如适用)
8. 申请流程
- 确认要件 — 检查 F-2-7 是否连续停留3年、收入(按家庭人数的 GNI 标准)、消极事由
- 准备材料 — 备齐停留经历、收入、家庭关系凭证
- 向主管出入境·外国人厅申请 — 申请居留资格变更(永居)
- 审查·许可 — 经要件审查后授予永居(F-5-16)
9. 注意事项
- 误解注意 — F-5-16 在申请永居时不再重新评分。评分在 F-2-7 阶段进行。
- F-2-7 中断 — 连续停留3年是核心,若中途资格中断,将难以满足要件。
- 收入不达标 — 若未能达到上一年度人均GNI的2倍以上标准,可能被驳回。
- 消极事由 — 从事娱乐服务业等违反社会秩序的经历可能成为不予许可的事由。
- 标准变动 — GNI 金额及细则要件可能通过公告修订,需确认最新标准。
常见问题
Q. F-5-16 是哪一种永居资格?
A. F-5-16 是“积分制永居者”,即以积分制居住(F-2-7)连续停留3年以上的人,在满足收入与无消极事由要件后转换的永居类型。
Q. 申请 F-5-16 时会评分吗?
A. 不会。在 F-5-16 阶段不再重新评分。评分(年龄、学历、收入、韩语等)是在前一阶段的居住 F-2-7取得时进行的。F-5-16 看的是是否将该 F-2-7 维持3年以上并具备收入及无消极事由要件。“积分制”这一名称,是因为前一阶段(F-2-7)为积分制而得名。
Q. 需要多长的居住期间?
A. 以永居申请日为准,必须从申请日的3年前起至申请日为止,以积分制居住(F-2-7)连续停留。若中途 F-2-7 资格中断,则难以满足要件。
Q. 收入要件是怎样的?
A. 以上一年度人均GNI(国民总收入)的2倍以上的收入为标准。GNI 金额由韩国银行每年公布,因此须确认申请时点的标准。除收入外,资产等维持生计能力也可能一并被审查。
Q. F-5-16 与一般永居(F-5-1)不同吗?
A. F-5-1 是停留5年以上的一般永居者,F-5-16 是积分制居住(F-2-7)路径的永居,依据与要件不同。应选择符合本人停留经历的类型。
Q. 家属也能一起获得永居吗?
A. 积分制永居者(F-5-16)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被单独归类为F-5-18。需额外提交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